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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常识

食物中毒发生后的紧急自救措施

  何谓食物中毒   凡由经口,进食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或受到有 毒有害物质污染了的食物,或把有毒有害物质误认为食物,被人食 用后发生的急性、亚急性病理状态,统称为食物中毒(不包括已知 的传染病、寄生虫病、人畜共患性疾病、食物过敏以及暴饮暴食所 引起的急性胃肠炎等食源性疾病)。
  食物中毒分为急性食物中毒和慢性食物中毒,慢 性食物中毒即以慢性病理状态出现的食物中毒,包括致畸、致突变 、致癌和蓄积中毒等。
  食物中毒的确切定义详见 《食物中毒诊断标技术处理总则》

  急性食物中毒发生后的紧急自救措施
  急性食物中毒发生后,要尽快采取措施:排除毒 物,阻滞未排出毒物的吸收,促进毒物尽快排泄,根据病情作必要 的支持治疗和对症处理,对部分中毒者还需要特殊治疗。以上措施 中,对轻型患者来说,有些排除毒物的方法是可以自行完成的,以 避免病情的加重。对于中毒严重者,需及时送往医院采取特殊治疗措施。
  排除毒物的方法有催吐、洗胃及导泻等。

  1.催吐
  中毒后不久,毒物尚未完全吸收,此时催吐效果 较好,而且方法简单。催吐的条件是患者意识必需清醒。若中毒后 已经发生剧烈呕吐,可不必催吐。催吐的方法有多种,最简单的是 用筷子或汤匙柄刺激后咽壁(咽喉部)达到呕吐。另外,口服催吐 剂效果也很好,任选下列一种催吐剂均可达到目的:
  ①一杯温盐水或温开水加10~20滴碘酒混匀。
  ②一汤匙0.5~1%的硫酸铜溶液。
  ③30毫升的吐根糖浆。

  2.洗胃
  洗胃的方法有多种,对神智清醒的患者,可令其 反复喝进洗胃液,然后吐出。高锰酸钾溶液对胃形成刺激,可达 到自动吐出的效果。常用洗胃液有:
  ①温开水或2~4%温盐水或温肥皂水,适于毒物不 明的中毒。
  ②0.02~0.05%高锰酸钾溶液,除1605(对硫磷) 中毒外,适用于一切中毒。
  ③浓茶或碘酊或0.2~0.5%活性炭溶液或0.5~4% 鞣酸溶液或1~3%过氧化氢溶液等,适用于生物碱中毒。
  ④1~3%小苏达溶液,适用于有机磷中毒(敌百虫 中毒除外)。
  ⑤1.5%硫酸钠溶液,适用于钡盐中毒。

  3.清肠
  中毒时间较长或腹泻次数不多的患者可能有毒物 滞留肠道内,应及时就医排除肠道内容物及毒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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