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中卫永晟科技有限公司
热售电话:13910386853
热售电话:010-65731470
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> 检测知识> 食品安全常识> 食物中毒发生后的紧急自救措施
食品安全常识
食物中毒发生后的紧急自救措施
何谓食物中毒
凡由经口,进食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或受到有
毒有害物质污染了的食物,或把有毒有害物质误认为食物,被人食
用后发生的急性、亚急性病理状态,统称为食物中毒(不包括已知
的传染病、寄生虫病、人畜共患性疾病、食物过敏以及暴饮暴食所
引起的急性胃肠炎等食源性疾病)。
食物中毒分为急性食物中毒和慢性食物中毒,慢
性食物中毒即以慢性病理状态出现的食物中毒,包括致畸、致突变
、致癌和蓄积中毒等。
食物中毒的确切定义详见
《食物中毒诊断标技术处理总则》
急性食物中毒发生后的紧急自救措施
急性食物中毒发生后,要尽快采取措施:排除毒
物,阻滞未排出毒物的吸收,促进毒物尽快排泄,根据病情作必要
的支持治疗和对症处理,对部分中毒者还需要特殊治疗。以上措施
中,对轻型患者来说,有些排除毒物的方法是可以自行完成的,以
避免病情的加重。对于中毒严重者,需及时送往医院采取特殊治疗措施。
排除毒物的方法有催吐、洗胃及导泻等。
1.催吐
中毒后不久,毒物尚未完全吸收,此时催吐效果
较好,而且方法简单。催吐的条件是患者意识必需清醒。若中毒后
已经发生剧烈呕吐,可不必催吐。催吐的方法有多种,最简单的是
用筷子或汤匙柄刺激后咽壁(咽喉部)达到呕吐。另外,口服催吐
剂效果也很好,任选下列一种催吐剂均可达到目的:
①一杯温盐水或温开水加10~20滴碘酒混匀。
②一汤匙0.5~1%的硫酸铜溶液。
③30毫升的吐根糖浆。
2.洗胃
洗胃的方法有多种,对神智清醒的患者,可令其
反复喝进洗胃液,然后吐出。高锰酸钾溶液对胃形成刺激,可达
到自动吐出的效果。常用洗胃液有:
①温开水或2~4%温盐水或温肥皂水,适于毒物不
明的中毒。
②0.02~0.05%高锰酸钾溶液,除1605(对硫磷)
中毒外,适用于一切中毒。
③浓茶或碘酊或0.2~0.5%活性炭溶液或0.5~4%
鞣酸溶液或1~3%过氧化氢溶液等,适用于生物碱中毒。
④1~3%小苏达溶液,适用于有机磷中毒(敌百虫
中毒除外)。
⑤1.5%硫酸钠溶液,适用于钡盐中毒。
3.清肠
中毒时间较长或腹泻次数不多的患者可能有毒物
滞留肠道内,应及时就医排除肠道内容物及毒物。